5.2 外觀
在自然光或日光燈照射下觀察整個杯身,并用卡尺量取套色精度。
5.3 規格
5.3.1 容量
5.3.1.1 重量分析法
用天平稱量一個空杯的質量m1,精確到0.1 g,并記錄。
將溫度(23± 1)℃的水裝入杯內,至杯內水面最高處與杯口平面相平,再稱其質量m2,并記錄。
按下式計算:
式中:V 紙杯容量,mL;
m1 空杯質量,g;
m2 盛滿水的杯的質量,g;
r 水的密度,g/mL。
5.3.1.2 容量法
根據紙杯的規格,取相應容量的量筒。
將(23± 1)℃室溫的水加入杯內至水面最高處與杯口平面相平;
將水小心倒入量筒內,并讀數、記錄。
5.3.2 紙杯尺寸偏差
用精度為0.02 mm的量具測量,并記錄。
5.4 物理性能
5.4.1 泄漏性能
用溫度為(23± 1)℃的水注入冷飲杯中或用溫度為(90± 5)℃熱水注入熱飲杯或冰淇淋杯中,注到離杯口平面約6 mm,然后放在一塊干玻璃板或平板上,30 min后,觀察玻璃(平)板上是否有水印。
5.4.2 杯身挺度
如圖2所示,把試樣杯放在挺度試驗儀的活動臺架上,調節活動臺架使壓力計的測量端與棘輪裝置的端點接近杯子的側壁,其接觸點離杯頂大約在杯高的1/3處。
調節壓力計的位置,使壓力計測量頭剛好垂直接觸到杯的側壁,調節壓力計的零點,然后上緊定位螺絲。
轉動棘輪把手使其尖端向前移動(9.5± 0.5) mm約1 s后,退回把手,記錄測力計上的最大示值即為杯身的挺度。
5.4.3 杯底強度
把杯倒置放在平面上,再放1 000 g砝碼壓10 min,觀察杯子的外形及結合部不得發現有任何分離。

a―測力表;b―左接觸頭;c―右接觸頭;d―活動臺;e―定位塊;f―棘輪把手
圖2 紙杯挺度試驗儀示意圖
5.5 衛生指標
5.5.1 按GB/T 3561的規定進行檢驗。
6 檢驗規則
6.1 組批
產品以批為單位進行驗收,以同一規格的原料,同一工藝連續生產為一批,每批不得超過10萬個。
6.2 抽樣
按照GB/T 2828隨機抽樣,采用二次正常抽樣的方案。規格、外觀、物理性能的抽樣檢查水平和合格質量水平,按表5規定進行。
6.3 型式檢驗
型式檢驗為首件檢驗,檢驗項目為本標準的全部檢驗項目,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一般應進行型式檢驗。
a)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產生產的試制定型;
b) 正式生產后,改變生產工藝或使用新原料生產,而又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;
c) 正常生產時,每季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;
d) 停產三個月以上再恢復生產時;
e)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;
f)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。
6.4 型式檢驗的判定
型式檢驗的結果判定按表5進行,有一項不合格,就判為型式檢驗不合格,如果衛生指標出現一個不合格品,亦判為型式檢驗不合格。
6.5 交收檢驗
交收檢驗的項目為:外觀、泄漏性能、杯身強度,抽樣合格判定數見表5。
6.6 交收檢驗的判定
交收檢驗的判定完全按照型式檢驗進行。
6.7 每季進行一次衛生指標的檢驗。
表5
紙杯抽樣方案表
二次正常抽樣方案
批量≤10萬個